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welcome欧洲杯买球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599

各系: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彰显应用型办学定位与特色。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和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发展需要,现组织开展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优先增设新工科、新文科专业;

  2.优先增设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3.优先增设“数字+、智能+、城市+”集群产业相关专业;

  4.优先增设与省内高校“错位布局”的专业。

  二、申报限额

  本年度学院拟推荐申报1个;

  三、申报要求

  (一)需求导向,错位布局。新开设的专业要认真开展调研工作,详细制定调研计划,深入行业企业、相关院校,对增设新专业的人才需求及发展趋势进行充分调研,争取与省内同类高校现有专业错位布局。

  (二)对标达标,研读国家标准。学院(部)新开设的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有相关的专业依托,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条件和师资队伍。

  (三)充分论证,做好专业建设规划。新开设的专业要邀请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开办专业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建设思路等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论证,进而做出内容深刻、论据充分、数据翔实、结论明确的专业设置可行性自评报告。

  四、进度安排

  (一)3月15日前,拟新增专业填写《welcome欧洲杯买球新专业申报意向表》(附件1),并开展充分调研,结合调研情况撰写申请报告(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划,拟新增专业在省内外高校布点情况,重点说明我校新增此专业的主要理由、具备条件、比较优势与特色)提交至教务处。

  (二)3月30日前,教务处组织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对各院(部)提交的拟新增的专业进行评审,遴选出本年度学校推荐申报的新增专业报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公布;

  (三)经公布的专业,正式成为学校推荐申报的新专业。专业负责人需要完成以下两项材料,并于5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1036646465@qq.com.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注:申请表中的“学校简介和历史沿革”、“学校近五年 专业增设、停招、撤并情况”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相关信息。

  2.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3)。

  (四)以上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无异议,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五)6月15日前,专业负责人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网址:gdjy.moe.edu.cn)完成材料网上填报工作,并将专业申报材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公示期满后,学校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七)省教育厅和教育部会根据系统提交材料进行网评,于次年公布备案结果。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研办公室冯李。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doc

附件1:welcome欧洲杯买球新增专业申报意向表.doc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附件3: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docx